〈1〉《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高处作业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目录之一,未持证上岗将依法对单位处以5万至1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详解
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安监总局)第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明确:
① 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高处安装、高处维护、高处拆除等4个作业项目;
② 证书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核发,全国通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 证书有效期6年,每3年复审1次,逾期未复审自动失效。
〔3〕近年政策动态
自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的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2023年应急管理部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专项检查”,全国共查处无证上岗案件1.27万起,追责企业负责人3842人。政策监管持续趋严,持证上岗已从“合规要求”升级为“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