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等法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属高处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本文系统解析审批制度的法律强制性、标准化流程、典型风险场景与最新监管趋势,覆盖12类网民高频关切问题,助您规避事故风险、保障作业安全。
立即了解审批要点高处作业是否应办理审批手续?答案是:必须办理!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更是对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底线保障。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3.1.1条,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含2米)进行的作业,均属于高处作业范畴,必须实施作业审批管理。
高处作业环境复杂多变——脚手架松动、防护栏缺失、平台湿滑、突发大风等均可能导致坠落事故。2022年某市建筑工地事故调查显示,73%的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作业中,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未设监护人是主因。
高处作业常伴随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复合风险。例如在电力设施附近进行高处维修,若未审批即作业,易因未断电、未保持安全距离引发触电;高空吊装时若未审批,可能因吊点选择不当导致构件坠落伤人。
审批流程强制要求识别作业风险、确认防护措施、明确责任人。它不是走过场,而是将“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的关键机制。未审批即作业,等于主动放弃安全防护,将自身置于极高风险中。
高度基准面指坠落位置的水平面,而非地面。例如:在楼板上搭设1.5米高的操作平台进行设备安装,平台面距楼板0.8米,此时总高度2.3米,属于高处作业;若平台稳固且四周有1.2米高固定护栏,可豁免审批——但需经安全负责人书面确认。
常见误区:
第一步:作业单位提交《高处作业申请表》,内容须包括:
⚠️ 注意:申请表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签字,不得代签。未填写风险识别视为无效申请。
第二步:资质审核与作业方案确认
示例:某幕墙公司申请在28层安装玻璃,审批员发现2名工人操作证已过期1个月,立即退回申请——直至完成复审才予通过。
第三步: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重点核查:
检查结果记录于《现场安全确认单》,拍照留存,三方(申请人、检查人、审批人)签字确认。
第四步:审批签字与安全交底
关键点:未完成交底即开始作业,视为无证作业,发生事故将追究审批人连带责任。
第五步:全过程监督与完工验收
警示案例:某工地审批表显示“监护人已到位”,但实际监护人擅离岗位接电话,导致1人坠落。最终审批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将“2米及以上”作为高处作业基准高度,细化四级分类(I级至IV级),强化审批强制要求。
第102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将“高处作业未审批”列为十大重大隐患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发生事故一律提级调查。
第102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50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2-5万元罚款。
典型案例:2023年某钢结构公司未审批进行12米高处焊接,被罚28万元,负责人被拘留15日。
第3.1.1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第3.2.1条: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高处作业审批表》。
强制性条文第3.1.3条:严禁在恶劣天气(风力6级及以上、雷电、暴雨、大雾)下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第24条: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高处作业审批是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实施安全管控的核心抓手。
事件:2022年,某制造厂车间屋顶漏水,维修组长未办理审批,安排2人登高(高度8米)修补。未系安全带、未设监护人,其中1人踩塌彩钢板坠落(4.2米),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结论:企业未执行高处作业审批制度,安全培训流于形式;维修组长无审批权限;安全带存放处空置。
处理结果:企业罚款62万元;厂长、安全科长被撤职;维修组长被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教训:任何高处作业,无论“简单”“紧急”,必须先审批!
事件:2023年,某医院需在20米高外墙更换LED屏。项目部按流程提交申请,明确风速监测、双安全带、下方警戒区。审批人现场确认后签发许可证,监护人全程值守。
作业中突遇阵风8级,监护人立即叫停作业,人员安全撤离。10分钟后大风刮落一块旧屏,砸在原作业点位置。
效果:因严格执行审批流程中的风险预控措施,成功避免群死群伤事故。项目获“安全生产示范工程”表彰。
事件:某商场改造中,空调安装队(分包)在屋顶作业未审批;同时消防管道队在下方动火。未沟通即开工,火花引燃空调保温棉,火势蔓延至高处作业平台。
问题:总包单位未将分包作业纳入统一审批管理;各队互不知情。
改进:现要求所有进场单位作业前,必须通过总包安全系统提交审批,系统自动预警交叉作业风险。
认为“流程繁琐”“耽误工期”,甚至故意隐瞒不报。某工地调查显示,31%的工人曾遇到“赶工期跳过审批”的压力。
对策:将审批执行与班组绩效挂钩;开展“审批即保护”案例教育;设立“无审批作业举报奖”。
部分项目安全员非专业出身,无法识别高处作业风险(如未识别屋面锈蚀承重不足)。某企业事故后发现,70%的审批人未参加过高处作业专项培训。
对策:审批人须经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推广“审批清单”(含20项关键检查点);引入第三方专家复核。
如抢修作业、临时加点作业,时间紧、决策快,易忽略审批。2023年某化工厂紧急堵漏,未审批即作业,导致2人中毒。
对策:建立“紧急作业审批绿色通道”,允许电话/微信预审,作业后24小时内补全手续;配备便携式审批终端。
多地已上线“高处作业审批APP”,实现:
某省试点“高处作业风险AI评估系统”,通过输入作业参数(高度、环境、人员、设备),自动输出风险等级与建议防护措施:
在重点区域部署电子围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接入安全生产数据:
必须办理!无论用工形式,只要从事高处作业,均视为作业人员,需持证、培训、审批。某劳务公司雇佣临时工未审批,发生坠落事故后,总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视情况而定:若梯子高度≤2米且稳固、有人扶梯,可不审批;但若梯子高度>2米(含梯子自身高度),或在危险环境(如潮湿、振动)中使用,必须审批。
必须重新审批!作业时间、地点、内容、人员任一变更,均需重新提交申请。某项目因延长时间未重审,夜间作业照明不足导致坠落,被认定为“超许可作业”。
立即停工!向原审批人书面说明,补办手续并注明原因。补办单需经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无证作业期间发生事故,按无审批论处。
不需要!《安全生产法》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家庭自用行为不在监管范围,但强烈建议系安全带——事故不分公私,风险相同。
可应急审批,但须满足:
① 项目经理确认风险可控;
② 指定具备资质的代理人现场检查;
③ 24小时内补签书面手续。
否则,视为无效审批。
必须“高挂低用”:
▶ 挂点应位于作业者上方,距离≤1米
▶ 挂点承重≥15kN(约1.5吨)
▶ 禁止挂在移动、松动、尖锐物体上
▶ 使用双钩安全带时,至少一钩始终挂牢
立即停止作业!重新评估风险,补充措施,必要时重新审批。隐瞒不报导致事故,将从重处罚。
需要!访客进入高风险作业区,应按“临时作业人员”管理,履行安全交底、佩戴防护用品、专人陪同。某工地访客未交底触碰电线,造成触电。
三方保存:
▶ 施工单位项目部存原件
▶ 监理单位存复印件
▶ 建设单位备案
存档期不少于2年,事故相关档案永久保存。
完全适用!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检修等均属高处作业。2023年某光伏项目未审批检修支架,1人坠落。应急部门认定:行业特殊性不豁免审批义务。
登录“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公众号”或“应急管理部官网”,输入证书编号验证。2020年6月起启用新版电子证书,纸质证仅作过渡。伪造证件将追究刑事责任。